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第二十八章 2005年 宣道会

第二十八章 2005年 宣道会
这样2004年就过去了,2005年又搬了几次家,租别人家的房子和别人合住。刚开始来的时候隔壁地下室住了一个人,他介绍我们到他朋友家去住,去了才知道,原来他朋友有老公,她老公来多伦多,他就只有住在我隔壁来了,她老公回去了,他就又住回去,他俩都住在地下室,把楼上空出来租给我家和另一单身。女主人看着很可怜,从来就是一张忧愁的脸,我就想对她说到教会去吧,想对她传福音。我们饮食习惯不一样,我们川菜味道大,有一天她来客人,我们也刚从国内来一朋友,我们匆匆在她的客人来来把饭菜作完了,她不满意,就和lp吵了起来,她就喊我们滚,我们也只有搬出了,搬到和一家三口分租公寓,就和他们一起住到2008年我们小孩出生8个月(他家买了房子,我们又租他的房子,就是前面我丢耶和华见证人的守望台圣经的那个房东)。
再说喊我们滚的那家,只有再住一个月才能搬,这是刚好是2005年复活节左右,我就出找房子,回来路过(那时没买车,买车是2007年生小孩前的事)一个宣道会的教会,我就进去听讲道,进去了才知道当天是复活节,原来复活节就是指的“耶稣复活”的节目,我以前认为复活节和耶稣复活没关系,各是各的,讲道不错,听了很受感动。后搬出的那天,房东故意一会说冰箱没收捡干净,一公又说地要拖,一会又叫我和他男友搬这搬那,他男友(他说他信天主教)有点不好意思她故意整我,就有点毛,我都很有耐心地做了,一点不生气,我只觉得她可怜,因为我一搬进去就是这样认为的。我自认为在和这家人相处时,我是无可指责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信心和爱心都足,后来对合住的人就差了,以后再讲。
后来就搬家离这个宣道会就更近了,我就想到这家去。因为我在网上查过,宣道会肯定不是异端,我对lp说我先去踩点(考查),如果觉得合适就去,是啊,信仰是自已内心的事,很严肃,可以作假骗得了别人我“信”,可是一点也骗不过自已,没听说自已忽悠自已的,如果错了,后果很严重,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一点也不能作假,从小就被共党的教育骗了十几年,还天天受CCTV(后来网友称他为CCAVCCadultV),不想长大了自投罗网又被别人骗。因此,找教会聚会一定要慎重,宁缺勿烂。实在不行就找几个信主的人在家聚会学习敬拜神,也不能滥芋充数。
18:20 因 为 无 论 在 哪 里 , 有 两 三 个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会 , 那 里 就 有 我 在 他 们 中 间。
有个周日我就去了,一进门就要签名,有人介绍一个女生,说她是师母。圣经里没有师母这一个词,传道人和师母的关系只能理解为她是传道人的夫人,我不知道师母这个称呼具体是怎么意思,是指牧师的夫人?还是师傅的夫人?因为都有个“师”字,按我的汉语水平只能理解为“师傅(老师)”的夫人,用“师傅(老师)”来称呼传道人到是可以接受的,无论如何,师母就是传道人的夫人,没有额外的权威。更何况,圣经还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林前 14:29 至 于 作 先 知 讲 道 的 , 只 好 两 个 人 , 或 是 三 个 人 , 其 余 的 就 当 慎 思 明 辨
讲道人在台上讲,听的人当然要想,不然讲道人在上面胡说八道,就象小的时候政治老师在教室里胡说八道,我不又上当受骗了。我以前没有教会,要找新的当然要考查,这不单是我个人的事,还有关我lp和以后小该的事,开不得玩笑。
我就签名(要签名要电话要电邮对我来说都正常),师母就说不认识简体字,原来是台湾人,我忙说,我知道怎样用繁体字写我的名字,我正准备重拿笔写我的名字,师母就急不可待地用笔给我的简体名字画个大叉,就象小的时候看枪毙的人的布告一样。我也没在意,只是笑笑,教会嘛,人嘛不可能十全十美,因为我信耶稣,不是信任何人才来这里的。
然后听一个台湾(?)的传道人在讲道,他说有的人家里好几个车库,几台车也不给教会多贡献点钱,我感觉他好像要找听道的人要钱似的,因为我在圣经里读到一句话:
林后 9:7 各 人 要 随 本 心 所 酌 定 的 。 不 要 作 难 , 不 要 勉 强 , 因 为 捐 得 乐 意 的 人 , 是 神 所 喜 爱 的
特别是大陆人,从小经历了许多骗局,不管是社会上的爱心捐助还是什么,还不是被骗的时候多(例子前段时候的红十字会或512地震的捐款纳入国库),加上收入不多,要想把我兜里的钱掏出来给别人,是有点难,所以圣经里的这句话说得好“捐得乐意”,前面还有“不 要 作 难 , 不 要 勉 强“,这种似乎责备人家捐得少似乎不妥,主耶稣是有责备,但他责备的是认为自已捐得多的人(假冒为善的人),也称赞寡归的信心(全捐完),但至少我没有读到主耶稣嫌信他的人捐得少的,而要钱的。由于我自已对贡献作得不好(我都没捐过,因为没教会,还在踩点),他这么一说,我就虽然觉得似乎不妥,但还是有点羞愧,一是为自已为什么不给教会钱(圣灵似乎也没有催动),二是为传道人似乎是找人要钱,觉得还是学使徒保罗好,边工作边传道。
讲道完了,散会的时候,我就要到这个教会去,就有人介绍一个人给我,说可先到他家的聚会点去,我就见他,不知怎么我就说到了三自(可能我说我是在三自受洗的,开始是要给别人说我已受洗了),也可能说到了家庭教会,那个人就说,你还是先到教会多来几次,大家了解了解了再到他家去,我心里就不太高兴了,我兴冲冲地来,你要怕我(当然正常,谁也不知谁是谁),我还怕你呢。我也不知道多来几次要怎样表现表现,难道要象个正人君子一样,你看,我是真的信主的,我累人,那就算了,不来了。
就这样,第三个教会就过去了,我也忙着找工作,这事就先搁在一边了。几年后我在陈鹆转的王英牧师的文章里看到,宣道会早就和“三自”合作了,我是最怕再进到三自里去的,我受洗就是在那里,听道也是听到乱讲的,我好不容易出国了,不再受共党的骗了,眼不见心不烦,我有病不成,还要自动钻进你的罗网,我一听和“三自”有关系的,绝不粘,我惹不起你,我躲还躲不起你么。主耶稣日子还没到时,他也是主张逃与躲的。
10:23 有 人 在 这 城 里 逼 迫 你 们 , 就 逃 到 那 城 里 去 。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 以 色 列 的 城 邑 , 你 们 还 没 有 走 遍 , 人 子 就 到 了。
后来我听道的教会为奥运祷告,也看到远志明他们写出了急掌权者急所急的《旧金山共共识(和谐信经)》气得不行,从中国骗到北美,我从成都逃到多伦多都逃不脱,已挤占到心里来了,不逃了,没得地方逃了,绝地反击,不管对错,爱咋咋的!
以 弗 所 书 6:10 我 还 有 末 了 的 话 , 你 们 要 靠 着 主 , 倚 赖 他 的 大 能 大 力 , 作 刚 强 的 人 。
以 弗 所 书 6:11 要 穿 戴 神 所 赐 的 全 副 军 装 , 就 能 抵 挡 魔 鬼 的 诡 计 。
以 弗 所 书 6:12 因 我 们 并 不 是 与 属 血 气 的 争 战 , 乃 是 与 那 些 执 政 的 , 掌 权 的 , 管 辖 这 幽 暗 世 界 的 , 以 及 天 空 属 灵 气 的 恶 魔 争 战 。 ( 两 争 战 原 文 都 作 摔 跤 )
以 弗 所 书6:13 所 以 要 拿 起 神 所 赐 的 全 副 军 装 , 好 在 磨 难 的 日 子 , 抵 挡 仇 敌 , 并 且 成 就 了 一 切 , 还 能 站 立 得 住 。
以 弗 所 书6:14 所 以 要 站 稳 了 , 用 真 理 当 作 带 子 束 腰 , 用 公 义 当 作 护 心 镜 遮 胸 。
以 弗 所 书6:15 又 用 平 安 的 福 音 , 当 作 预 备 走 路 的 鞋 穿 在 脚 上 ,
以 弗 所 书6:16 此 外 又 拿 着 信 德 当 作 藤 牌 , 可 以 灭 尽 那 恶 者 一 切 的 火 箭 。
以 弗 所 书6:17 并 戴 上 救 恩 的 头 盔 , 拿 着 圣 灵 的 宝 剑 , 就 是 神 的 道 。

以 弗 所 书6:18 靠 着 圣 灵 , 随 时 多 方 祷 告 祈 求 , 并 要 在 此 儆 醒 不 倦 , 为 众 圣 徒 祈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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