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repentant姐妹:为什么不能讲呢? |
送交者: pinpoint 2016年09月08日12:10:0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173814 |
答复repentant姐妹:为什么不能讲呢?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年09月08日09:05:14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1。讨厌这个话题,就是讨厌: 烦,实在烦呐!
答:不讨厌就怪了,因为罪被揭露了嘛,
2。怕争吵,口水乱溅: 安静一会,好不好,求你了!
答:请远水军闭嘴不就安静了吗?
3。没有证据型: 你就是没有证据,就是没有嘛! 怎么能指责一个大好人呢?!
这是一周点击率最高的帖子。
请问远水军有远柴“通奸”的证据吗?就是没有嘛!
4。家丑不要外扬: 好了,好了,别说了,又不是什么好事! 有什么好谈的?
答:家丑?强奸还是通奸?强奸的话就是远的丑,
5。不务正业,管闲事: 你要传讲神的福音哟,别管闲事!
答:教会肢体痛不欲生是闲事吗?教会肢体差点被奸污是闲事吗?
6。没有资格型: 你没有罪吗? 你这个罪人没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吗? 没有去掉,怎么有资格谈论你的弟兄呢?
答:何为刺?何为粱木?淫念为刺,强奸为粱木。
7。不可论断: 圣经说了,不可论断你的弟兄; 你怎样论断别人,别人也要怎样论断你!
答:上面关于刺与粱木的经文是对这段经文的解释。
8。等候神: 神会申冤的,让我们不要去理会,要耐心等候神吧!
答:神而激动祂的百姓为肢体申冤的,神的公义正是这样伸张的。“
9。不要报复: 你和他有仇吧? 即使这样,你也不要报复,有神做主。
答:不是报复远,而是不要让他继续犯罪而最终得到神的审判,
10。饶恕型: 不要讲了,饶恕他吧!
答:饶恕远什么?饶恕他通奸吗?那岂不是定罪柴玲通奸吗?
11。怜悯爱心型: 你怎么对弟兄这样下狠手呢? 他的家人该怎么办?
答:说这话的怜悯柴玲和她家人吗?她遭受强奸不算,
12。违反程序: 这不合圣经的程序,违规操作。
答:保罗在处理哥林多教会犯奸淫的案子怎么说的?“因为审判教外
13。没有权柄: 你们没有教会权柄去定罪弟兄! 无效非法!
答:详见#12. 我们没权不审判犯淫乱的人(林前5:12)!“
14。危害教会整体: 这让外人会怎么看基督教呢? 亲痛仇快。
答:远和远水军的确是危害教会整体了!怎么办?“
15。分裂教会: 两派分争,造成教会分裂不团结。
答:将发酵的那一大团清理出去好啊!教会纪律不执行,
16。不荣神益人: 你听我讲,这件事不荣耀神,也不造就人,还是不要讲了吧!
答:远和远水军的确是不荣神益人!你听我讲,
17。你补充吧。。。
答:你概括总结得很好,彩虹需要你这样良心的声音!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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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人教会论坛的博客(扬起真理的大旗,摧毁“基督教和谐控制计划”) videos: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JPuow93QkQof28pqnnabra0za7ZAWaA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ego4Lp8tMdsfzTwmEZ9J1g
2016年9月8日星期四
答复repentant姐妹:为什么不能讲呢?[zt]
不要把信徒当傻子来忽悠-------论我为什么认为远志明即使真的悔改之后也不适合不应该再侍奉了[zt]
我爱阿朱阿紫转贴注:[不错,就是没提《旧金山共识》,这是远志明及其同伙最怕的,也是远支持者众多的原因,真理的声音发不出来] 另外小草也是归正宗,现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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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信徒当傻子来忽悠-------论我为什么认为远志明即使真的悔改之后也不适合不应该再侍奉了
送交者: 雪梅 2016年09月07日21:19:3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不要把信徒当傻子来忽悠-------论我为什么认为远志明即使真的悔改之后也不适合不应该再侍奉了
最近的GRACE关于远的巴黎性骚扰的报道出来以后,一次在教会遇到一位弟兄谈到此事,他问我是否相信无论什么样的罪只要真悔改都可以得到赦免和神的拯救。我说当然相信。那位弟兄接着说,希望远志明悔改以后,还可以回来侍奉主,那样将会更好的见证主的荣耀。当时我也点头同意。
然而,我不得不说,我回来仔细有想了想后认为:远志明即使认真真诚的悔改他所有的罪,也不适合不应该再侍奉再讲道在出书出片子了!
原因是什么:我注意到远志明有很严重的诚信问题。
在柴远事件以前,我也没有太关注过他。那是我还认为他是一个严肃对待信仰的人。柴远事情出来之后,我才开始比较关注关于他的一些信息。
其一,就是神州传媒对于小敏的谎言式的宣传。神州传媒自从2003年推出纪录片《十字架》后,多年来在他们的主页正中间上就是这样介绍小敏的“古今中外创作赞美诗歌最多的人”。这个明显是个谎言,而且非常拙劣的谎言。
其实此问题有人注意到,但是一直没有人明确指出点名批评。直到我在2015年12月在我的博客上指出(http://blog.creaders.net/u/4527/201512/242598.html)此问题的。那时候我还是言辞温和的,用的名字是“神州对于小敏的低级炒作”。后来在一个基督徒的微信群里面听生命季刊的王师母讲神州其实就是远志明一个人的天下。
直到最近才发现神州悄悄地把这句话改成了“中国创作赞美诗歌最多的人”。然而很多地方还有改过来。如果你去google “古今中外创作赞美诗歌最多的人”还可以发现它在神州其他的网页上,也在真理报2004年1月号的报纸上,也在不少其他非福音网页上。也就是说这个非常荒唐的谎言在华人教会流传了超过10年的时间。
这真是把信徒和福音朋友当傻子来忽悠!然而面对这样的错误,神州的做法只是偷偷的把主页改改,它以为这样就可以面对天下人了吗?这是个付责任的做法吗?神州改了,那些照抄的人可是还没有改! 这样做对得起相信他们的弟兄姊妹吗? 这是一个成熟的媒体机构应该有的素质吗?这样说话人和机构讲的话,我如何还能相信呢?
“中国创作作赞美诗歌最多的人”这个说法就是真的了吗?请问第二是谁,第三是谁? 中国所有创作赞美诗的人你都知道吗?名单在哪里?都创作了多少首诗歌?
其二,就是他新浪博客的认证问题。这件事情是我在意田弟兄的博客上看到的。也有不少弟兄姊妹知道此事。远曾经号称是柏城教会牧师,但是后来被意田证明他根本不在那家教会。之后又称他的新浪博客的认证是新浪搞的,而不是他的错误。相关的文章在以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5e15630101gx77.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5e15630101h1ro.html
其三,就是远志明和神州传媒这次在针对他性骚扰指控的对应上。
我们小时候听过狼来了的故事。所以当诚信度被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挑战的之后,我已经不对远志明讲的有什么信心了。他如果说某事某物是非常好的是真实可信的,我要在心里打个大问号。同样,我对于神州传媒所说所讲,也是同样的怀疑。
即使他真的认真悔改所有问题,我也不太可能改变这个印象了。
我知道讲这样的事情会影响某些人的情绪。然而我觉得有义务提醒大家小心。
我以前也是很傻很天真的相信几乎一切的见证。可是不得不说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福音的网上有些无意的谎话和错误是难免的,不过那些有意的谎言和信口开河就让人很愤怒了。教会里面有些人在利用我这样的天真的人,骗名骗利,把人当傻叉来忽悠。有些人是因为急功近利的原因,极端夸张浮夸的讲话。
现在的教会的环境相当差,而教会的警惕性一点也高。揭露这样的人和事情很难,教会本能的排斥负面信息以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怀疑有些问题在牧者的圈子里面其实早就是公开的了。
类似的诚信问题多了,难保那一天不出大事。
当年在网上看到小草姊妹揭露某知名牧师的时候,我也只是将信将疑。过了大半你那后的一天我有时间了,就把小草讲的那四篇讲道的视频或是文字一一对照,就很清楚发现了问题。我担心那天这样的事情不是弟兄姊妹爆料的,而是方舟子,或是曹长青爆料的,那后果就不敢想了。
一年前我读旧约的后半段。觉得里面来回就是讲一件事情:祭祀们对犹太人说,平安了。其实那不是真的。真相是那些祭祀是假先知,事实是犹太人远离了神,神的愤怒即将临到他们。
我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教会就是重手段,不重视真道。急着做大做强,可是却做成个又大又假的大泡沫。现在的教会还好不是很大,关注教会动向的人不多,如果做大只会成为大笑话。
总之,在我看来现在的重点不应该是广传福音,为主开疆扩土,而是正本清源,回归真道。那些不是建在耶稣基督磐石上的违章建筑最终都将会被拆除。
愿主怜悯我们!
2016年9月5日星期一
远柴铁案:铁证待判,待谁来判?[zt](吓死鬼坛彩虹之约的强奸犯远志明的同志和粉丝了)
远柴铁案:铁证待判,待谁来判?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173036
许多基督徒都知道麦道卫(Josh McDowell)的铁证待判.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这本书,因为初信的基督徒往往具有很高的热情传福音,而海外的中 国留学生大多以科学的证据派人士自居,深信只要将圣经中的铁证拿 出来给慕道友看,他们就一定会信耶稣是救赎主,是上帝的儿子。但 事与愿违,这些热心的基督徒往往到处碰壁, 因为他们还不明白一个道理:铁证待判,要看待谁来判? 当人还没有被圣灵重生时,也就是他们的石心没有被圣灵换成肉心时 ,他们是属灵的瞎子,看不见那些“铁证”而只会一味地抵挡神。同 理,在远柴案的审判上,其实早有铁证,但一些所谓的“证据派”人 士却根本视而不见,他们的心被猪油蒙着,刚硬恶臭如茅坑里的石头。
远柴案很复杂吗?根本就不复杂,基本的事实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远志明强奸了柴玲。远柴案根本就是一个铁案,而不是一个什么迷案!
1,远志明和柴玲之间发生过性行为,这是不争之事实,因为两人都 承认了。
强奸或通奸案的诉讼困难之处通常首先是:当事人否认发生过性关系 ,因为事情只有两人知道。如克林顿狡辩说:我从来没有跟莱温斯基 有过性关系。莱温斯基出示有克林顿精斑的裙子后,克林顿狡辩说他 说的“sexual relationship”是指"intercourse",口 交不算。但远柴案根本就不存在这类的困难,不需要什么精斑之类的证据,因为远柴都承认他们之 间有过性行为。
2,远志明和柴玲之间只发生过一次性行为,这也是不争之事实,因 为两人都承认了。
注意了:“只发生过一次性行为”这个事实很重要,这就是铁证!! !!!This fact speaks the truth:远志明强奸了柴玲!
远志明和柴玲当时都是已婚人士,所以他们之间的性行为只能够用“ 奸情”来形容,要么是“通奸”(如远志明声称的“两情相悦”), 要么是“强奸”(如柴玲控告的)。(而当远否认强奸时, 实际上就等于控诉柴通奸了,这无疑是对柴玲的双重侵犯: 当年的性侵和如今一再的损害名誉罪)剩下要审断的事情只是如何断定“ 通奸”还是“强奸”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 强奸与通奸的审断就是一个两人之间性行为的“意愿”问题, 而铁证就在于他们都承认他们之间“只发生过一次性行为”—— 很清楚地说明柴根本没有“意愿”与远发生性关系!
从“意愿”角度来看,远一直说是“两情相悦”,也就是说不存在柴 “强奸”远的问题。而柴从来都是否认“两情相悦”这个说法的。支 持远没有强奸柴的人一直都在强调“证据”,要求视柴玲为性侵受害 者的人出示证据,但他们(故意)没有意思到他们更需要出示证据来证明远跟 柴的性行为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而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证据。最可笑的是, 远阵营的水军为了毁灭柴的credibility,一直大肆攻击 柴玲是一个私生活非常放荡的人,以为这样就好让人们轻易接受远的 “两情相悦”说,但问题来了:
1,一个私生活十分放荡的人怎么会只“通奸”一次呢?而且通奸的 对象是声称“两情相悦”的帅哥远志明,远仪表堂堂,可不是丑陋的 武大郎啊!而且远早在国内就是明星人物了,柴要是个在性生活方面 十分随意的女人,岂不会跟远发生无数次“两情相悦”的性行为, 怎么可能嘎然而止呢?“只发生过一次行为”这个铁证说明: 柴的确是遭受了性侵,而且很可能是粗暴的性侵,粗暴到让一个私生 活非常开放的女人都难以承受。远和他的水军越是黑柴,就越说明那次性行为是“强奸”,而不是“通奸”。而远在远柴案前后在男女性生活上都劣迹斑斑,远这方不可能在“通奸”的事情上戛然而止。
2,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柴的私生活远不像媒体渲染的那么放荡随 意,因为柴是中共媒体妖魔化的重点对象,即使这样也没有发现柴的 一生除了跟她两任丈夫加远这三个男人有过性关系以外还跟其他任何 男人有染(对比之下,关于远的私生活的报道就丰富多了, 尽管远有众多拜他为偶像的粉丝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 但仍然曝出如此众多的性丑闻)。柴的确有婚前性行为并多次堕胎,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在私生活上很随意,她的婚前性行为毕竟是在她和 她前夫之间。所以,要说柴的私生活很随意, 我个人是没有理由接受这种说法的。而远柴之间“只发生过一次性行 为”的这个铁的事实说明,柴根本没有意愿跟远发生所谓“两情相悦 ”的性关系(通奸),而只可能是强奸。
倘若一个女人被一个熟人强奸,即使这个女人马上报案,也 会有不少人质疑是否这个女人引诱那个熟人,这是许多女人被强奸后不敢报案的原因之一,更何况人类漫长的历史表明女人被强奸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这使得女人不敢报案。更何况柴玲是中共一直极力妖魔化民运头子,这时 爆出民运头头强奸或通奸都是灾难性的,柴肯定不敢报案。远显然吃准了柴当时不可能有勇气报案,故此下手。倘若柴玲图谋远志明什么,设计(通 奸)陷害远,只跟他发生一次性关系,她至少当时要报案以获得赔偿 什么的。但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有无数的机会在一起,他们之间只发生过一次性关系,柴就显 然不是图谋远什么了,而是多年忍受性侵的屈辱,在现任丈夫的支持下,为防止更多女性受害而 挺身而出揭露远的虚伪和危险。柴随后几十年生活的轨迹(积极投身 保护妇女权益)说明她深受其害,所以倾情投入。
远悔改了吗?彩虹有位马甲是“国家”的居然这样说:“我有时很错愕,这几位老让远公开认罪,凭什么啊?远认了罪,他们又不认可,说是认得还不够。远已经公开说他认通奸 和性行为不检的罪,这个不够吗?他们是希望远自己说他强奸了柴, 这才和了他们的“道歉”标准。我个人觉得,如果法庭上判远对柴是 强奸罪,那远或许应该公开认罪。法庭上都不会判的罪,非得要远自 己承认并且公开道歉(悔改),那我觉得这些人就有些太过分了。”让我错愕的正是这种冷血言论,故此一针见血地点出要害(pinpoint)!
远真的悔改了吗?基督徒悔改的标准模式是浪子悔改的模式:“父亲,我得罪了天,又 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路15:21)向 神悔罪,向当事人悔罪,承认自己的不配。对于一个不敬畏神的人来 说,前者根本就是一件轻飘飘的事情,可以做给人看;而这人是否敬 畏神,关键要看他是否真诚向受害者认罪:包括先清晰承认罪行,就 这个罪行请求受害者原谅。但远不仅否认强奸罪,实际上等于控告了 柴玲犯有通奸罪。柴玲不仅要忍受遭受性侵的痛苦,又添被控通奸的 痛苦,柴的愤怒是可想而知了!柴对远实际上一直是手下留情,非常 恩典的。但远根本就不信“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 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 这句上帝的话,他根本就不是一个true believer,更罔论是什么“明星传道人”了,但他觉得自己 “配”做“传道人”。弟兄姐妹,你看到远与悔改的浪子之间的差别了吗?
远真的悔改了吗?基督徒悔改的标准模式是浪子悔改的模式:“父亲,我得罪了天,又
这个“国家”马甲后面的人多半就是远志明本人,他十分关注远柴案 和GRACE等人,一直为远叫屈,刻意否认他强奸柴玲的事实,拒 不悔改,还诬陷柴玲诬陷他,实在是非常可恶!远可以利用他的水军 一辈子做这种恶事,但他这样就一直会是过着一种Cosby式的生 活了。连Cosby都有他分粉丝支持,他老婆也支持他, 但他老婆什么时候崩溃就很难说了。为远捏把汗,铁证待判, 待谁来判?连彩虹的部份清醒的网友都忽悠不过去,难道还能忽悠全 知的上帝吗?若待上帝来判,远就没有机会逃脱地狱了,学习Den nis Hastert,宁愿在地上蹲监狱,不要在永恒里蹲地狱。铁证待判,若等远粉来判,就会是一个像耶稣所说的这样一个局面:“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路6:26)。 18牧完全可以像王永信那样装糊涂不吭声,但他们没有,他们为教会的圣洁公义挺身而出,为他们的义举而感谢赞美主!但要知道,18牧对远的审判目的是让远志明远离上帝的审判,不想让他有祸啊!!!这点远的水军是永远无法明白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是猪油蒙了心,但感谢赞美主,彩虹仍然有相当多的弟兄姐妹明白18牧的义举乃属天的爱:爱上帝、爱教会、爱远志明、爱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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