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权力诡辩术与位格破碎论邪说(下篇)——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分析
(2015-12-01 20:50:57)
三 教会政府论
前面(中篇)我们讨论过,王怡把教会论与救恩论并列,实质上是强调教会论多于救恩论。在教会论中,他论述教会的属世性又远远多于教会的属灵性,反复强调教会的属地性、属世性、社会性、政治性和政府性。
王怡进教会前是搞政治夺权的,没有成功而进到教会,他所传讲的“福音”是和政治分不开的。
王怡好象是为政治而生。为了政治,他篡改圣经(见本系列文章第一篇即上篇,当然还有其它很多),亵渎上帝(提出邪恶的“位格破碎论”,当然还有其它很多),承认和孔子一同拜上天(王怡《日悔录——摘录2012年的微博写作》)。
真是可怜见,王怡也一把年纪了,还不能从政权梦中自拔。而他所面临的现实情况却是:造反无望,前景渺茫。只能怀抱政权梦幻来祸害教会,把教会模拟成世上的政府来统治,也好过过做王的瘾。竟然也哄骗了一批上当的人追在他后面拜偶像。
因而,王怡的“福音”,王怡的“教会论”是离不开政治的,离开政治就要了他的命。
王怡关于教会的属地性、属世性、社会性、政治性和政府性论述不少,但最终的指向是教会的政治性和政府性。因为只有确立了教会的政治性、政府性,他才能在教会中过把做“王”的瘾。
关于王怡教会的社会性、政治性和政府性我们以前谈过不少,这里只引一些他的言论,不再作详细论述(必要时做简析)。
一 社会性
教会不但是最早的亚社会的共同体,而且是一种普世的、不断扩展的共同体。——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教会中有两类成员,是按族群和阶级来区分的,就是犹太人基督徒和非犹太人基督徒(阶级,等级论),他们在教会中形成了不同的亚社群。——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在公元一世纪的罗马社会,除了政治共同体和黑社会,就是有执照的犯罪组织和没有执照的犯罪组织,你就再也找不到其他社会共同体了。对欧洲历史来说,基督的教会事实上是一切民间的、非政府的社会共同体的雏形。——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语病简析:严重语病、逻辑错误、常识错误
(1)语病逻辑错误
“在公元一世纪的罗马社会,除了政治共同体和黑社会,就是有执照的犯罪组织和没有执照的犯罪组织,你就再也找不到其他社会共同体了。”
他用“除了……就是……”句式,表达的是四个对象:政治共同体;黑社会;有执照的犯罪组织;没有执照的犯罪组织。
其实他所表达的只是两个对象,因为“政治共同体”和“有执照的犯罪组织”是重叠的,应为一个对象,“黑社会”和“没有执照的犯罪组织”是重叠的,应为一个对象。
(2)常识错误
公元一世纪,除了他说的“政治共同体和黑社会”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社会民间组织,王怡却说“你就再也找不到其他社会共同体了”,是违背历史常识的。
(说明:王怡语言功底极差,又喜卖弄风骚,文章语病太多,语法、逻辑、常识性错误比比皆是,我们不便一一指出,只能在论述到有关词句时顺便指一点出来。参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55720dc0102vupn.html)
二 政治性、政府性
执事的设立,意味着教会开始成为一个“政府”,或一个“非政府组织”。——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就如在旷野中,摩西设立七十个长老,来判断以色列人的是非。于是形成了国家的雏形。——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简析:以色列立国以扫罗开始。那时,
“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撒母耳记上》 8:19—20)”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母耳记上》8:7)
王怡热衷世上的国家政权,急切地想把以色列立国的时间提前,说摩西的时候就“形成了国家的雏形”。)
我们可以在一切事上、反对政府的一切违背圣经教导的行为。——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简析:圣经是神赐给祂所拣选的子民的,圣经教导也是神对祂拣选的子民的教导,不是对世上政府的教导。神没有拣选世上的政府。世上政府会被撒旦利用,世上政府违背圣经教导是必然的。以违背圣经教导为由对抗政府,那么教会就要反对世上所有的政府——这正是王怡邪恶目的——号召基督徒起来对抗政府,给他当炮灰,推翻世上政权,好叫他来做世上的王。)
教会是一个属灵的政府。——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没有脱离于政治共同体之外的福音。— —王怡《日悔录——摘录2012年的微博写作》
教会成为了政治国家之外的、第一个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王怡《当前中国家庭教会的政治挑战》
(简析:王怡一心想突出的是:教会是“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只有在这些所谓的“共同体”属性中王怡才能找到他梦寐以求的权柄。)
正如我所说的,福音产生一种反文化的文化,一种反政治的政治。(引自王怡《什么是教会的良心自由,和信徒的言论自由》)
(简析:王怡的“福音”产生反政治的政治,他的目的是把信徒当炮灰,起来推翻政府,好叫他来做世上的王。)
“政教分离”从来不是一个神学概念,也不是圣经概念。而是一个近代政治学的概念。政治学上对这一概念的阐释,并不完全符合圣经。(摘自王怡《反对同性恋婚姻违背“政教分离”吗》)
(简析:王怡当然不愿提“政教分离”,若要他的宗教与政治分离开来,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简析:看哪,王怡终于原形毕露了,你看,他想打进“社会文化的各种议题”,要掌控“社会、文化、政治和国家”)
英国也一直以圣公会为国教,并且在国家元首和教会领袖这两个职分上也是“政教合一”的。但我想没人能否认英国是最自由的国家之一,是当今世界的宪政、法治和自由主义的源头,包括宗教自由。——摘自王怡《反对同性恋婚姻违背“政教分离”吗》
(简析:看哪,王怡多么羡慕,多么渴望建立一个英国圣公会那样的国教,好实现他的教皇梦:“在国家元首和教会领袖这两个职分上也是“政教合一”的”。)
王怡的麦克风2:不可杀人的诫命,赋予家长持枪保卫全家的责任。一个男人,有人打他左脸,他将右脸也转过来,这是真勇敢。一个男人,有人打他妻子左脸,他把妻子的右脸也转过来,这是真无耻。(今天 12:54)
好牧人不是应该像大卫一样,杀死狼,杀死虎吗。为羊舍命算什么好牧人呢。要舍去的权柄算什么权柄呢。好牧人为什么要被狼吃,难道赎价要付给魔鬼吗?— —王怡《日悔录——摘录2012年的微博写作》
王怡的麦克风2:如果你的妻子被抓去人流,你有枪就应该开枪,有刀就必须挥刀。放弃权利是背十字架,放弃责任是背叛上帝。
(简析:看哪,王怡在凶残地大叫:教会的信徒们,冲啊,杀啊,把世上的王赶跑,叫我来做。)
四 代表论——教皇梦
前两篇(上中篇)我们分析了王怡诡辩术的两个方面:
(1)篡改圣经的确凿事实;
(2)把教会论与救恩论认并列,企图创建信仰核心二元论(昨天一位弟兄读了中篇后对王怡的评语,很恰当)。
其实,这两个方面还不是王怡的核心,只是为他更邪恶的目的做铺垫而已。
他更邪恶的目的是代表论。他妄图通过代表论邪说一举实现他的教皇梦。
一 邪恶的“代表论”:神人之间的中介,以人代神,以己为神
“代表论”最典型的代表是天主教教皇。教皇认为,他们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代替上帝在地上行使权柄,赦免人的罪,赐给人救恩。
天主教认为,教皇、神甫是神人之间的中介。天主教代表论思想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1)中世纪早期:彼得的代表
中古早期,罗马教皇的身分是彼得的代表。天主教认为,彼得是教会在地上的元首,故而教皇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众教会的元首。
(2)中古后期:基督的代表
到了中古后期,教皇身分进一步成为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既然基督乃是万有的主宰(弗1:20—23),教皇的地位也就凌驾于所有权势之上。因而,天主教教皇不仅要掌管教会的权柄,也要掌管世上的权柄。罗马教皇甚至认为,世上的国王、皇帝都应当归他管。
天主教的教皇、神甫们认为他们有赦罪的权柄(当然他们是说代表神行使权柄),信徒要向他们认罪(称为“告解”)。
二 王怡的代表论
王怡在世上夺权的美梦一步步破灭后,梦寐以求的就是实现教皇梦。他羡慕那些既掌握教会权柄,又掌管世上王权的教皇或国王们。他说:
英国也一直以圣公会为国教,并且在国家元首和教会领袖这两个职分上也是“政教合一”的。但我想没人能否认英国是最自由的国家之一,是当今世界的宪政、法治和自由主义的源头,包括宗教自由。
你看,他多么羡慕政教合一的英国元首。
王怡既为着教皇梦来到教会,当然不会放弃天主教的“代表论”。再说,他也没有别的招数,还是天主教的老套路,制造神人之间的中介,以人代神,以己为神。因而王怡说:
“在我们认信的宗派中,也有大公教会的宝贵传承来帮助我们。”——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这个“大公教会的宝贵传承”是什么呢?当然就是天主教的“代表论”了。
王怡的“代表论”大致分以下几个步骤:
1.使徒代表论
王怡说:
“这十二使徒,代表着十二支派,也就是代表耶稣基督的全教会。”——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十二使徒,代表了普世教会。”——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王怡也和天主教的招数差不多。只不过天主教是把彼得抬出来,说彼得是教会在地上的元首。王怡则是把十二使徒全都抬出来。
王怡似乎比天主教还要技高一筹。天主教只抬出彼得来,还会给人留下很多话柄,诸如:
如果说彼得是元首,约翰呢?保罗?
说彼得是元首,彼得也曾三次不认主,也曾被保罗责备“装假”。
现在,王怡把十二使徒全都抬出来了,总可抵挡得了这些话柄了吧。
2.长老代表论
王怡把十二使徒抬出来,搞个“使徒代表论”,其实并不是真想叫使徒做代表,他的真实的意图是叫长老做代表,目的在“长老代表论”。可谓是“醉翁之意不在使徒,在乎长老之间矣。”
你看,他说:
使徒+长老,就代表了地方教会。因为长老是地方教会的代表。——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在论述教会权柄时,王怡选用这一句经文:
“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
他认为教会的权柄全在“使徒和长老”,直接把“全教会”所指称的全教会信徒完全删除。他认为:
“全教会”的意思,就是使徒加长老。——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这样,他就把教会的权柄和代表权集中在“使徒和长老”手里。(详见上篇分析:http://weibo.com/p/2304181455720dc0102w1hm)
表面上,王怡说教会的权柄和代表权在使徒和长老。其实他知道,使徒都已不在人世了,实际权柄和代表权还是在长老手里。
看来,无论是天主教的“彼得代表论”,还是王怡的“使徒代表论”,实质都是一样的,因为无论是彼得还是十二使徒,都不可能跑出来与教皇和王怡分权了。
这样,王怡成功地从“使徒代表论”过渡到“长老代表论”了。“使徒”只不过是他挂个名号而已,不会与他分权。而且,挂“使徒”比挂“彼得”要好得多,省得落下很多话柄。这一点王怡确实比天主教还高明一点。
3.代表基督论
从“使徒代表论”到“长老代表论”,王怡认为还不够,还只停留在代表全教会的层面。虽然他把教会论与救恩论并列在一起(参见中篇:http://weibo.com/p/2304181455720dc0102w1jw),但他觉得还是不如神有权威,还需要进一步代表神。
于是,王怡也学天主教中古后期的样子,声称教皇是基督在地上的代表。王怡说:
“耶稣基督要透过……这些代表,亲自作王。”——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以下参见中篇:http://weibo.com/p/2304181455720dc0102w1jw)
“这些代表”指的是“选出来的众长老”(——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这些众长老的代表又是谁呢?——就是独揽大权的著名“牧师”兼“长老会主席”的王怡先生。
“耶稣基督要透过祂在圣约中的这些代表,亲自作王。”
这句话虽然表面上说耶稣基督“亲自作王”,实际上是否定耶稣基督“亲自作王”。
因为耶稣基督“亲自作王”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透过代表”。
也就是说,没有这些代表,耶稣基督是做不了王的。
王怡否定了耶稣基督“亲自作王”,也就是否定了神的道亲自做王。耶稣基督想“作王”非要通过他们(王怡长老)不可。王怡的说法是:耶稣基督“透过代表”“作王”。
王怡诡辩到这里,终于成功地诡辩到了这一步:
他可以代表基督(作王)了。
王怡的说法是:“耶稣基督“透过代表”“作王”。
三 至圣所与裂开的幔子
经上记着:
耶稣大声喊叫,气就断了。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可15:37—38)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弗10:10—20)
耶稣的血让每一个被神拣选的信徒都可以来到至圣所,与神交通,因为“殿里的幔子”裂开了。
然而,教皇和王怡却企图把裂开的幔子再合上。
他们认为普通信徒不能和神交通,非要经过他们这些代表(中介)不可。
教皇认为,你们普通信徒要想罪得赦免,必须要通过他们(其实他们认为是他们赦免人的罪),你们认罪要向他们认。
而王怡呢,做得更绝。
1.教会之外无相交
(本段参见中篇:http://weibo.com/p/2304181455720dc0102w1jw)
王怡说:(与神)“一切个人性的相交,都发生在上帝与圣约群体的相交中。”——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这个所谓的“圣约群体”指什么呢?当然是指王怡的教会了。
王怡是说: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想和上帝交通(“一切个人性的相交”当然包括救恩了),都必须到教会(即所谓的“圣约群体”)来。
也就是说,教会是神人之间的中介。
教会是谁呢?当然没有普通信徒的份,只是指他们这些代表基督的“长老”。
奥古斯丁有话说:教会里边有许多狼,教会外边有许多羊。
照王怡的话说:教会外面不会发生一切与上帝个人性的相交(一切个人性的相交,都发生在上帝与圣约群体的相交中)。
我们不知道是奥古斯丁出了问题,还是王怡的教皇梦做得太大了。
2.取消信徒话语权,因为没有进入至圣所
秋雨教会有个QQ群,是面向全体信徒开放的一个交流平台。但王怡对这个QQ群做了一个很严格的规定,即所谓QQ公约。公约规定,信徒不准讨论教会事工。王怡给出的理由是:信徒没有进入至圣所,没有资格讨论教会事工(参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55720dc0102vpj2.html)。
后来果然有位方姊妹在QQ群里讨论教会事工,引来很多人的围攻,最后被残忍地踢出QQ群,最终离开秋雨教会。
王怡说普通信徒没有进入至圣所,没有说话的份。我们看王怡是怎样进入至圣所的。王怡说:
“教会的章程要求,凡是教会举行任何会议,讨论上帝家里的事,都必须以祷告开始,以祷告结束。若有牧师或长老在场,必须在讨论具体事工之前,有主的话语的分享。换言之,就是必须有敬拜。……这表明,任何对教会事工的讨论,都是发生在至圣所内的团契。没有人可以不进入至圣所,就“非法集会”,张口讨论教会的圣工。”——王怡《什么是教会的良心自由,和信徒的言论自由》
噢,原来王怡进至圣所这么简单:“祷告开始,以祷告结束。若有牧师或长老在场,必须在讨论具体事工之前,有主的话语的分享。”
若是这样就能“表明,任何对教会事工的讨论,都是发生在至圣所内的团契。”未免让人感觉有点荒唐。我们至少可以提出以下几个疑问:
(1)谁能进至圣所?
经上说: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弗10:10—20)
这里的“弟兄们”和“我们”是指全体信徒,还是仅指王怡和教皇们一小撮人?
王怡若说:进至圣所没有你们普通信徒的份,只有我们教皇派才能进去。我们只能说,王怡信的上帝和我们信的不是一个上帝。因为圣经说: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不过,王怡也确实坦承过,他是拜上天的。王怡说:
王怡和孔子都跪拜上天。这是否意味着其实王怡才是真正的儒者?— —王怡《日悔录——摘录2012年的微博写作》
(2)普通信徒祷告不能进至圣所吗?
王怡说他们“祷告开始,以祷告结束”就表明进至圣所了,难道普通信徒祷告不能进至圣所吗?难道他们这些教皇长老们另有祷告秘诀?神只听他们的祷告,放他们进入至圣所而不放普通信徒进去?难道他们在神面前有特别的优先权吗?
(3)牧师长老不在场不能分享神的话语吗?
王怡说:“若有牧师或长老在场,必须在讨论具体事工之前,有主的话语的分享。”
我们不禁要问:牧师长老若不场,就不能分享主的话语吗?分享主的话语权难道单在牧师长老吗?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噢,想起来了,天主教曾严禁平信徒读经。王怡这也算是活学活用吧。
(4)进入“至圣所”的王怡在讲道中公开撒谎:“把我给卖了”
在王怡眼里,普通信徒根本没有进至圣所的份,所以在教会治理和权柄上也没有说话的份。但让我们惊讶的是,这个经常进“至圣所”的王怡,竟在这篇长老选举的讲道中公然撒谎。王怡在讲道中说了一件事:
“前不久,有位同工对我说,某某同工的做法不妥。我说,那你找个机会,直接告诉他你的看法吧。他问我怎么看,我说,我也觉得这里面不妥。既然你知道了,你就有责任先去找他。结果,他真的去找那位同工了。但他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某某弟兄,王怡牧师说了,你这么做不对。他就这么把我给卖了。”
事情很清楚,王怡承认他确实说了:“我也觉得这里面不妥。”
一同工也告诉另一同工:“王怡牧师说了,你这么做不对。”
这是如实相告,王怡说那位同工“他就这么把我给卖了。”
我们实在看不出,那位同工怎么把王怡卖了。王怡自己承认说人家“不妥”,那位同工转告说“不对”。我们相信“不妥”与“不对”完全有可能是王怡转述中的误差,即使不是误差,也属如实转告。王怡却说人家把他卖了。
如此公开撒谎,也让我们看出王怡的心胸和他的人品档次。真不知这位经常进“至圣所”的王“牧师”进去干了些什么?
五 邪恶解经
以前写过一个《王怡荒诞解经记》系列,但看王怡这篇讲道中的解经,已不是“荒诞”二字所能表达,而是赤裸裸暴露出他的邪恶本相。
为了给他的“代表论”和独裁权柄找依据,王怡已坠入邪恶解经的境地。
一 从“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到“两三个人霸权”
王怡想代表基督在地上做王(他说:“耶稣基督“透过这些代表”“作王””),重拾天主教“代表论”思想,但他找不到圣经依据,就胡乱捏造依据,邪恶解经,竟拿圣经上教导作见证的原则“两三个人的口”说事。王怡说:
“《利未记》说,没有两三个人的见证,就不能够判案;没有两三个人的见证,就不能构成代表的原则。……根据圣经,“两三个人的口”,被等同于全教会的见证。马太福音第18章,耶稣说如果犯罪的弟兄不听你的话,你就要带上“两三个人”,句句都可定准。这不是说两三个人就一定正确。但两三个人的见证,却被赋予了教会应接受和弟兄姊妹应顺服的合法性。……耶稣再次说:因为地上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我就与他们同在。……这句话的意思,是指长老会作为“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代表全教会所作出的判断,是合法的,有基督的同在的应许、被称为“圣灵和我们定意”的裁判。”——王怡《作长老的弟兄们》
圣经在讲论作见证时这样说: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申命记》17:6)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申命记》19:15)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提摩太前书》5:19)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马太福音》18:16)
现在我们对照圣经来分析王怡的诡辩术。
1.作见证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很明显,根据以上四节经文,圣经教导我们作见证“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体现的是公开原则。之所以是公开原则,因为经文说: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不可凭一个人的口”。
公开原则的目的是公平、公正,因为经上还说:“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也就是说,为了达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可凭一个人的口”,“要凭两三个人的口”。
2.王怡诡辩术:把作见证原则移置为权柄原则——代表原则
“不可凭一个人的口”,“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明明是圣经教导作见证的原则,王怡却把它移置到权柄原则。王怡说:
“根据圣经,“两三个人的口”,被等同于全教会的见证。……没有两三个人的见证,就不能构成代表的原则。……长老会作为“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代表全教会所作出的判断,是合法的。”
看他的诡辩术:
(1)首先把“两三个人”等同于“全教会”:“根据圣经,“两三个人的口”,被等同于全教会的见证。”
(2)把“两三个”上升到“代表原则”:“没有两三个人的见证,就不能构成代表的原则。”即“两三个人”即可构成“代表原则”。
(3)“两三个人”就是指长老们,根本没有信徒的份:“长老会作为“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代表全教会所作出的判断,是合法的。”
(4)结论:“两三个人”=“全教会”=“长老”——“长老”代表“全教会”——信徒都滚蛋(注意,是在权利上滚蛋,但交奉献的时候都必须来啊)。
3.王怡诡辩术:只要“两三个人”,不可增多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圣经提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不可凭一个人的口”,因为一个人的见证有可能存在偏差。所以“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
但是,超过“两三个人”呢?四五个、七八个或更多的人呢?如果有更多的人为一件事、一个人作见证,应当更能体现出好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圣经上说“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绝对不是说,四五个、七八个人作见证就不作数了。
这本来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王怡把作见证的原则移置到权柄原则后,他再也不要更多的人了,只要“两三个人”,越少越好。
他说:“长老会作为“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代表全教会所作出的判断,是合法的。”
诡辩到这里,他把作见证的原则中的“两三个人”成功转化成“长老会”。更邪恶的还在下一步。
4.王怡诡辩术:“两三个人”的霸权,错的也要服从
本来经上说“两三个人”是为了作见证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但当王怡把这个作见证的原则转换成权柄原则后,马上就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抛掉,只要“代表原则”和权柄原则。你看,他邪恶地说:
“这不是说两三个人就一定正确。但两三个人的见证,却被赋予了教会应接受和弟兄姊妹应顺服的合法性。”
王怡是说:“两三个人”不一定正确(“这不是说两三个人就一定正确”),但即使不正确,即使是错的,你们也要接受,你们也必须服从,因为他们是“合法”的。
这便暴出了一个荒诞逻辑:错的(哪怕违背圣经),也必须服从。
诡辩到这里,我们真是惊叹,王怡竟然无耻到这个地步,就连世上最无耻的政府一般也不会说:我是错的,你们也要服从。他们总要扯块遮羞布,想办法把“错的”装扮成“正确”的再要人服从,哪怕是编造。
现在到了王怡这里,他竟然连遮羞布也不要了,直接说:错的你们也必须服从。
想起这几年世上流行的一句话:你被代表了。和王怡的“代表论”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二 从“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到“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
耶稣说: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 18:20)
主的话让我们知道,不要以为聚会人数少,主就不与我们同在。只要我们“奉主的名”聚会,承认祂是一切之主,服从祂的权柄,尽管我们只有两三个人聚会,主也与我们同在。
当然,这绝不是说只有两三个人聚会主才与我们同在,人多了,主就不同在了。本来这是不需要强调的。然而我们还是要说,是因为王怡要在这上面诡辩。
我们看王怡怎么说:
“耶稣再次说:因为地上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我就与他们同在。这也不是指信徒的小组祷告,而是指教会治理中的代表的原则和见证的原则;这是从旧约到新约的一贯原则,也是长老会所持守的治理原则;这句话的意思,是指长老会作为“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代表全教会所作出的判断,是合法的,有基督的同在的应许、被称为“圣灵和我们定意”的裁判。”
主说的“两三个人”是指信徒(全体信徒中的两三个人),并没有说是“两三个牧师或长老”(普通信徒除外)。但王怡好象得了魔症,又把“两三个人”归到长老。不仅如此,他还认为“是指长老会作为“两三个人”的属灵法庭,代表全教会所作出的判断,是合法的,有基督的同在的应许、被称为“圣灵和我们定意”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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