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

秋雨之福教会“九十五条”批判(三)——良心神学批判

秋雨之福教会“九十五条”批判(三)——良心神学批判

(2015-09-21 1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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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杂谈

2015年8月30日,成都秋雨之福教会隆重发布重要文件——《我们对家庭教会立场的重申(九十五条)》(下称“九十五条”)。如果仅从口气和格式来看,蛮有宗派纲领的来头,又大有“领衔”《中国家庭教会信仰告白》之势(以前不是有人这样搞过吗?)再加上“九十五条”的名头,貌似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不得不让人觉得,这个“九十五条”应当有一定份量。
但究竟有无份量,份量如何?还是要看其表达符不符合圣经真理。谁也不敢轻易否定或肯定,我们还是以圣经为标准来分辨。

王怡一进教会就掌权,坐首位,从不愿做一天平信徒(参见博文《王怡:一个从不愿做平信徒的牧师》: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55720dc0102vpic.html),不愿老老实实听道,学道,却好做领袖、导师,更喜独揽大权,独断专行。因为不愿老实学道,缺乏圣经常识性知识,再加上他顽固的政治企图,就对圣经胡乱解释,推理演绎,荒诞不经,常犯一些入门级错误。有时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谬解圣经,迷惑信徒,更是险恶。
“九十五条”虽然以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名义发布,但从行文风格来看,基本可以判断整个文件是王怡个人操刀,依然保持王怡的一贯风格:语言表达低级错误“惨不忍睹”,基本的、核心的神学概念错误、入门级常识性错误依旧照犯。
本篇仅就“九十五条”中的“良心”说结合王怡《论良心》所表述的神学思想展开讨论。

壹 王怡最“亲爱的”良心

“九十五条”中关涉“良心”的论述很多,从第8条到第23条,几乎每一条都出现了“良心”二字字眼(第15条虽没出现“良心”二字,但怀疑这条是表述“良心”概念的;第21条没出现“良心”二字,但是承接上条说的还是“良心”问题;第12、19、22条因为是引用经文没有出现),其它第32475267686978858993等等众多条目也都出现“良心”字眼。
2015813日,王怡发表专门论“良心”的《论良心》一文,更是发明了一个新神学——良心神学。
看来,王怡对“良心”很热衷、很热爱。至于热衷热爱到底什么程度,我们还是看他自己的供述。

一 良心神学代替十字架神学

1. 福音在生存的意义上保守人的权利,也在灵性的意义上废弃人的权利。良心神学与“公民抗命”的差异,是前者同时包含了持守与放弃的双重价值。而后者一直努力而不得的目标,是以权利颠覆专制。良心神学就是十字架神学。世俗的非暴力运动,在手段上模仿了十字架,在目的上仍然认同权利原则。——王怡《论良心》第1

王怡《论良心》起头,开宗明义提出他的新神学——良心神学,并把良心神学推到空前高度:

良心神学就是十字架神学。

注意,他不是说“良心神学相当于或等同于十字架神学,而是说“就是”十字架神学。这就意味着:
自从王怡发明了良心神学,就可以不说“十字架神学”了,只管称为“良心神学”。“良心神学”完全可以代替“十字架神学”,因为“良心神学就是十字架神学。

不过,王怡在第一条表述中,似乎充满了诡异,正如他一贯的语言风格。比如他说:

福音在生存的意义上保守人的权利,也在灵性的意义上废弃人的权利。

我们很难理解,也很难想象这句话的涵义。因为主耶稣说: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

主强调的是“丧掉生命”。
王怡却说:

福音在生存的意义上保守人的权利。

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当然,他有很多狡辩的余地,我们暂不和他争辩。
另外,福音是让人的灵魂得救的(最终身体复活),这是不言而喻的。而王怡却说:

(福音)也在灵性的意义上废弃人的权利。

难道福音把人在灵性意义上的权利废弃了吗?如果真有这样的“福音”,还是不信为好。

世俗的非暴力运动,在手段上模仿了十字架,在目的上仍然认同权利原则。

这一句他说的是“世俗的非暴力运动”,那么,还有“非世俗的非暴力运动”吗?他一直在教会倡导“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这次,王怡先生表现得有些腼腆:许多话,“欲说还休。”
其实,王怡所谓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过于客气的说法,他骨子里还是主张暴力造反的。你看,他说:

王怡的麦克风2:不可杀人的诫命,赋予家长持枪保卫全家的责任。一个男人,有人打他左脸,他将右脸也转过来,这是真勇敢。一个男人,有人打他妻子左脸,他把妻子的右脸也转过来,这是真无耻。

王怡的麦克风2:如果你的妻子被抓去人流,你有枪就应该开枪,有刀就必须挥刀,舍命救护你的妻儿。

好牧人不是应该像大卫一样,杀死狼,杀死虎吗。为羊舍命算什么好牧人呢。权柄不是应该胜过疾病,胜过贫穷,胜过抑郁症,胜过一切不公吗。要舍去的权柄算什么权柄呢。好牧人为什么要被狼吃,难道赎价要付给魔鬼吗?什么是《纳尼亚传奇》所说的,比高深魔典更古老的法则和力量?— —王怡《日悔录——摘录2012年的微博写作》

二 良心标准等同于上帝的标准而至于高于上帝的标准

在王怡的良心神学中,“良心”的判断是和上帝同高的:

2. 良心是根据上帝的判断来判断自己……良心是上帝预先宣读祂公正判决的被指定的法庭……良心是一个手按圣经宣誓的证人。——王怡《论良心》第2

我们不禁惊叹,王怡的“良心”这么厉害?简直和上帝的判断是一体的。
我们又不禁疑惑:自从始祖犯罪之后,人的良心真的一点没被污染?
既然王怡的“良心”这么厉害,他就要求对事物进行个人审查和良心的判断及裁决。

10.每个人都享有良心的自由和责任,对来自国家、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切权力、主义和命令,基于上帝和上帝的话语,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九十五条”

虽然他说“基于上帝和上帝的话语,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但显然,“基于上帝和上帝的话语”仅仅是王怡的一个幌子,“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才是真实的目的。

13.这意味着,离开了圣经,我们将最终无法判断一件事的是非善恶,无法对圣经以外的一切次要的和世俗的权柄和标准,作出良心的裁决。我们也无法确定自己对他人和世俗权柄的顺服,到底是顺服上帝的、蒙他喜悦的结果,还是放弃人格和尊严的、对人的奴役的屈从。——“九十五条”

在这里,“良心”俨然成了裁决“自己对他人和世俗权柄的顺服,到底是顺服上帝的、蒙他喜悦的结果,还是放弃人格和尊严的、对人的奴役的屈从”的标准。

三 把“良心”导入基督教信仰核心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什么?保罗说: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12

显然,基督信仰的核心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教会的讲道及其它事工都应以“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为核心。

但是,在王怡发明的良心神学中,却变成了以“良心”为核心:

6. 每一次教牧辅导,都是一个良心的案子。每次讲道,每次教会治理中的决定,都是良心的案件。——王怡《论良心》

2. 良心是灵魂中的驻堂牧师——王怡《论良心》

在良心神学中,教会也成了“良心”的教会(本是基督的教会):

12. 教会是一个良心的联邦,是联邦式的共同体。而不是一个中央集权式的共同体。个人是最小的法庭,每个人的良心,就是每一间地方法院的法官。而教会是一个上诉法院。长老会(区会)则相当于联邦法院。而在有形教会中,上帝没有设立最高法院。因为上帝自己才是一切案件的终审法官。——王怡《论良心》

10. 教会的团体良心,与个人灵性成长密不可分。教会的公共良心,制约信徒个人良心的成长。大部分信徒不会变得比教会更有良心。教会缺乏团体人格,信徒便也缺乏独立人格。——王怡《论良心》

贰 自立为“神”

王怡为什么这么鼓吹“良心”?
若是良心真的能和十字架相提并论,成为基督信仰的核心,那也就罢了。若是王怡关于“良心”的吹捧并不符合圣经,而是有他个人的企图,我们就不得不警醒,防止他混乱神的道。

一 圣经关于“良心”的讲论

不管王怡如何把良心吹上天,我们还是要保持清醒头脑,回到圣经中来,回神的话语中来,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

这是圣经中关于良心讲论的著名经文(当然还有别的经文)。这段经文说的是,良心是神赐给外邦人的“是非之心”,在他们的内心起到律法的功用。
有几点提请注意:

1. 神赐以色列人律法、赐外邦人良心来见证人的罪

神赐外邦人“良心”“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神赐以色列人律法是让他们知道“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罗218”。
以色列人的律法和外邦人的良心都是见证人的罪:

因为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

2. “九十五条”入门级的常识性错误之一

律法和良心都没有除罪的功用,而是让人知罪。然而,“九十五条”却说:

18. 为救我们免于这种痛苦,上帝曾在古时亲自介入并藉着以色列人的历史,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奴役,并藉着他所拣选的领袖摩西与他的百姓立约,颁下被称为“十诫”的律法,使以色列人藉以认识上帝公义圣洁的旨意,并认识使自己良心不安的一切罪。——“九十五条”

其实,“十诫”根本不能“救我们免于这种痛苦”,不仅不能,律法和良心反而使我们因为“认识使自己良心不安的一切罪”而更加痛苦。“九十五条”在这里犯了入门级的常识性错误。不过这样的错误王怡是随便犯。
“九十五条”中这种入门级的常识性错误还有很多,因为不是本文主题,暂且不谈。

3. 基督徒的良心能靠得住吗?

王怡把“良心”高举到十字架的高度(他说“良心神学就是十字架神学”),我们看看人的良心究竟能不能靠得住?
先不说不信主的外邦人,也不说信主的普通信徒,我们且以神的学仆人保罗为例,看看人的良心能否靠得住?
保罗这样说他自己: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524

保罗也是有良心的,但保罗承认,他的良心也不可靠,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难道王怡比保罗更有良心?王怡的“良心”可以“对来自国家、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切权力、主义和命令”“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九十五条”第10条)”?可以“对圣经以外的一切次要的和世俗的权柄和标准,作出良心的裁决(“九十五条”第13条)”?
抑或王怡更没有良心,因为他竟然这样高举他的“良心”来亵渎神?

二 自立为“神”三步曲

回到前面的话题,王怡为什么这么高举良心?为什么发明良心神学代替十字架神学?
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否定真神,而后自立为“神”。

他“自立为神”分成三步走:

1. 高举良心,把良心标准等同于神的标准

这个问题前面已有分析,不再赘述。

2. 以“良心标准”代替神的标准:“一口两舌”的顺服论

王怡虽然在口头上说良心标准和上帝的标准是一样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管甚至故意违反神的标准,而仅以他的个人标准为标准。我们以他诡诈的顺服论为例来证明他的邪恶本性。
王怡觊觎“凯撒的物”,对世上的权柄不仅不愿顺服,反而鼓动暴力抗拒,但对教会信徒,又完全是相反的手腕:要求会众绝对顺服。让会众相信:他的权柄是绝对的,是代表神的。

1)觊觎“凯撒的物”:抗拒,不顺服

关于顺服,圣经的教导是:

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13:1

对在上有权柄的,圣经教导:“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人人当顺服他”。
圣经教导的顺服本是无条件的。而王怡不以圣经为标准,却加上他自己的条件:“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作出良心的裁决”

10.每个人都享有良心的自由和责任,对来自国家、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切权力、主义和命令,基于上帝和上帝的话语,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九十五条”

13. 对圣经以外的一切次要的和世俗的权柄和标准,作出良心的裁决。(“九十五条”第13条)

要求对“凯撒的物”——“来自国家、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切权力、主义和命令”和“圣经以外的一切次要的和世俗的权柄和标准”加上他自己的裁决:“作出个人的审查和良心的判断”,“作出良心的裁决——以他的标准已经代替神的标准。(参考《秋雨教会“九十五条”批判(二)——诡诈的顺服论》: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55720dc0102vttd.html

一旦他发现你按照神的标准绝对顺服圣经教导(“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人人当顺服他”),他便破口大骂你是“屈从”,你是“邪恶的”,是“拜偶像”:

21. 这样的意志和要求在道德上是邪恶的,既反对上帝,也反对一切人。屈从这样的意志和要求,是同样邪恶的、拜偶像的行为。(“九十五条”第21条)

2)鼓动暴力反抗,鼓励“殉道”

王怡说:

人的一生,总归到死。殉的意思,就是为何而死。每个人的结局,要么是殉道,要么是殉葬。国家,机构,文化,主义,公司,理想,都要求你殉葬。而福音要求你殉道。与复活的耶稣基督一起去死,就是殉道。与终将灭亡的事物一起去死,就是殉葬。(王怡微博2014-6-9 10:10 @主仆王怡)(参见《王怡荒诞解经记(之一)》: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55720dc0102vqpg.html

他把因抗拒政府而自取刑罚而死的徐纯合说成“殉道”,他鼓励这样的“殉道”:

69. 尽管外在之物与上帝之物,有时因为重叠而不容易分辨。但基于在基督里的良心自由,教会可以接受一切外在利益有可能的损害。在必要的时候,为着福音的缘故,也当鼓励信徒有信心和勇气接受生命的丧失。(“九十五条”)

他鼓励暴力造反:

王怡的麦克风2:不可杀人的诫命,赋予家长持枪保卫全家的责任。一个男人,有人打他左脸,他将右脸也转过来,这是真勇敢。一个男人,有人打他妻子左脸,他把妻子的右脸也转过来,这是真无耻。

王怡的麦克风2:如果你的妻子被抓去人流,你有枪就应该开枪,有刀就必须挥刀,舍命救护你的妻儿。

好牧人不是应该像大卫一样,杀死狼,杀死虎吗。为羊舍命算什么好牧人呢。权柄不是应该胜过疾病,胜过贫穷,胜过抑郁症,胜过一切不公吗。要舍去的权柄算什么权柄呢。好牧人为什么要被狼吃,难道赎价要付给魔鬼吗?什么是《纳尼亚传奇》所说的,比高深魔典更古老的法则和力量?— —王怡《日悔录——摘录2012年的微博写作》

3)对待信徒:他又强调绝对顺服

对“在上有权柄的”,王怡鼓动暴动,鼓励“殉道”。但对教会内部,他又是完全相反的一套手腕——绝对控制信徒对他的权柄绝对顺服。

12. 教会是一个良心的联邦,是联邦式的共同体。而不是一个中央集权式的共同体。个人是最小的法庭,每个人的良心,就是每一间地方法院的法官。而教会是一个上诉法院。长老会(区会)则相当于联邦法院。(王怡《论良心》)

10. 教会的团体良心,与个人灵性成长密不可分。教会的公共良心,制约信徒个人良心的成长。大部分信徒不会变得比教会更有良心。教会缺乏团体人格,信徒便也缺乏独立人格。(王怡《论良心》)

竟然如此一口两舌!

3. 自立为“神”,掌管赦罪权柄

看来,“良心”是王怡的法宝,只要把良心神学运用好,登上“神”的宝座就不难了。
因为“良心”一说,他就能代替神。
神若说:这样不可行。
王怡却说:这样可行,因为我的“良心”说,这样可行。我的“良心”审查过了,我说可行就可行。
这不正如撒旦梦想的一样——与神同高了吗?
你看,他已认为他有赦罪的权柄了。
曾有成都三自教会恩光堂的人要去秋雨之福教会聚会,秋雨教会作了声明,其中有如下规定:

二、凡离开三自恩光堂,欲参加本教会崇拜的信徒,请提前与两位长老联络,先有认罪悔改的交通
三、本教会从即日起,停止在恩光堂及其他三自会堂购买《圣经》和属灵资料,在“三自会”未被恩主拆毁之前,不踏入行淫之地。
四、若有仍在恩光堂聚会之信徒,隐瞒事实参加本教会崇拜而不悔改的,长老会将不得不将这人从我们中间赶出去

第二条规定提前与两位长老联络先有认罪悔改的交通

这里说“与两位长老联络”,“先有认罪悔改的交通”,照直说就是向两位长老认罪,在他们面前悔改。他们说通过了就通过了。大权在他们手上,他们能代表神,有赦罪的权柄。
你若问他,你能代表神吗?
他可说:我的“良心”说了,可以。
“良心”早已批准通过,无需别人多管闲事。
秋雨教会内部会友有人反映,如果有会友有过犯的,让牧师长老发现,就要向他们认罪悔改,他们说通过就通过,说通不过就通不过。
哎呀,“良心”真个好东西呀!


三 建议

签于王怡已经在核心真理上完全背道,以他自己发明的“良心神学”代替“十字架神学”,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中国家庭教会乃至全救华人教会,依据圣经,对王怡作出神学上的认定,免得更多神的群羊被他迷惑;

二 成都秋雨之福教会属神的信徒,回到圣经来吧。因为王怡偏离圣经已久,不要再被他迷惑。起来,为真道,与王怡的背道思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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