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的ID及网上原则
所以gonewithwind和“我爱阿朱阿紫”这两个马甲是我常用的ID,是最早从“加拿大移民论坛”开始的,以后的“大陆基督徒论坛”等其它基督教论坛和几乎都是以这两个ID为主。
我的网上原则:
1、不和任何人私下联系。能尽量在网上公开说的话就公开说,不使用如MSN,QQ(可能在2002年前用过,以后没再用过)之类的私聊工具及网站的私信功能,除非对别人有相当的信任,不加他为MSN。所以和我私下通信的人,应是我很信任的人,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看到我的这篇文章,如果他们看到了,应出来支持我或为我祷告,因为在以前,我是比较信任他们才会加他们MSN并用MSN的email私下通信。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知道他是谁?who are you?这一点当然不是绝对做到了,但也差不多,因为十年来,与我私聊的人在我记忆中应不超过10个人。
2、不和女生私聊。特别不和女生私聊爱情、婚姻、感情、家庭及性方面的话题,因为我不是太监,我又记住主耶稣的话
太 5:28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看 见 妇 女 就 动 淫 念 的 , 这 人 心 里 已 经 与 她 犯 奸 淫 了 。
这点最难做到,但还好,有心里的诱惑,好在无外面的诱惑,虽然没完全做到,但没做到的时候少,应不超过5次。我想起一个笑话,后来我也和同事说,他们开始用刑具来折磨我,我没招,后来他们用美女来来色诱我,我召了。第二天,我还想召,可惜,解放了。可见这点是难的,只要男人不是太监,相信到死可能才会解脱,成圣之路长又长。这点不包括在网上公开聊爱情等等,因为我以前单相思嘛,这上就不多说了,以后再说。
3、不主动告诉任何在网上认识的人,但现实生活没见过面的人我的住址及手机号码。如果知道这两个的人应是我相当相当信任的人,十年来应不超过2个人。是哪两个人?这里我不会说后一个人,只说第一个人是“海外基督徒论坛”的管理员arthur,他是我在加拿大移民论坛遇到的第一个基督徒,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信仰状况,私下也没怎么交通过,当然他也没打过我电话,我也没打过他的,后来电话也变了。这一点我为什么这样作,原因很简单,我是个胆小的人,我不想因为信仰问题被抓起来,因为我幺姐被抓过,虽然那时我不了解王明道、以巴弗他们那一代人。但我幺姐在老家因信主被抓过,交点罚款就放了。还有一原因,就是在2002年初,我刚受洗,信心看来起很足,重办身份证时,我在派出所说,请在我的信仰那栏写上“基督教”吧。派出所的户籍警(应是吧),写这个做啥子,你又不是不晓得,这个以后运动来了怕有麻烦,听我劝(大意)。我们老家有句俗话:听人劝,得一半。警察都这么说,就顺水就没有叫他写。那时应该还没有和谐计划,基督教还没有成为显学,不象后来一大把大把的人都说信“主”,假师傅一堆一堆的。应验了以巴弗2002年死前最后一篇圣灵感动文章《中国教会的毒疮越烂越大》。
4、不参加任何政治组织,这点就不说了,那时我读《圣经》不多,不清楚主在这方面的教导,但我清楚,这是掉脑袋的事,我本是胆小怕死的人,那敢粘这个?是绝对做到了,但是我想不粘这个事,可是那些政教勾结的人,却因为政治目的来改变我的信仰,组织虽没参加,却差点受到那些“社会福音”、“不信派”的影响,还好,还好,他们后来写出了《旧金山共识》,暴露了他们自已的信仰真面目,也在《圣经》的光照下,看清了那一伙人。想起来就后怕,现在我把它写出来,最后指向《旧金山共识》。不急,慢慢来。
总之就是这些原则了,因为在网络,谁也不知你是一条狗。(其实是知道的,IP地址一查就知道了,这是网络设计时就要求应被监控,只是用不用的问题),没有老大哥看着你,也有 神在看着你。谁也躲不过神的未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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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和揭发华人基督教《旧金山共识》团伙和归正宗派和谐控制计划, 神必记念您。(可匿名评论即跟贴)